解讀《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推行利企便民措施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0-02-21作者:信息來源:
株洲市醫療保障局推出疫情防控期間“新十條”,從延長繳費期、容缺辦理、突出保障點等方面利企便民。
為減輕企業負擔,“新十條”允許參保單位在2020年7月1日前,緩繳職工醫療生育保險費。這一舉措能為我市企業盤活5億元以上的資金。以株洲鉆石人力資源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為例:一個月交醫保要300多萬,5個月就是1500萬,現在緩繳了可以盤活企業資金,企業能用這些錢來發展生產。而且雖然緩繳,但是這個員工醫保待遇仍享受,有保障。
過去,城鄉居民醫保新參保,需在前一年繳費,第二年享受待遇。為應對疫情,“新十條”規定,參保人員在今年3月31日前參保繳費的,可從1月1日起享受醫保待遇。之前沒有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可以通過遠程辦理相關手續,參保繳費后,可以享受醫保待遇。
以往,企業人員異動,企業需到市民中心填寫異動申報表,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防疫期間,企業辦理異動業務,可在網上填表,待疫情結束后,再補交資料。
根據《通知》,我市參保人員購買抗排異治療特殊門診藥物,可憑處方一次性購買可2到3個月的藥品;特殊病種門診、大病特藥在今年3月31號到期的,可享受待遇延長到2021年3月31號;尿毒癥透析治療特殊門診待遇到期或需新申請的,直接由定點醫院登記、換發《特殊病種門診病歷本》。此外,市民還可通過“株洲醫?!蔽⑿欧仗?,辦理個人醫保繳費、異地就醫備案登記等業務。
《通知》還規定容缺辦理業務,不需要嚴格執行原來的相關政策,在疫情期間,包括一些在外地特殊情況下治療的需要報銷的費用,通過他們郵寄資料過來以后,只要發票、賬號、醫療總費用清單,這三項不缺的情況,實行容缺性的辦理。
責任編輯:市醫療保障局管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