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規范和調整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服務價格實施方案》的政策解讀
發布日期:2021-11-16作者:信息來源:
為規范全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服務價格,根據《湖南省全面取消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加成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湘醫保發〔2019〕40號)、《湖南省規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湘醫保發〔2019〕41號)文件精神,市醫保局、衛健委、財政局擬制《株洲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方案》,現將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起草過程
2019年12月17日,湖南省醫療保障局、湖南省財政廳下發《湖南省全面取消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加成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湘醫保發〔2019〕40號)、《湖南省規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湘醫保發〔2019〕41號),為貫徹落實文件精神,規范全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服務價格,推進全市“三醫聯動”改革。市醫保局充分征求縣市區醫保部門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意見,并結合我市工作實際,聯合市衛健委、財政局,擬制《株洲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方案》。
二、依據
1.《湖南省全面取消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加成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湘醫保發〔2019〕40號)
2. 《湖南省規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湘醫保發〔2019〕41號)。
三、主要內容
《株洲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方案》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即:主要目標與基本原則、執行范圍和時間、項目調整內容、工作要求。
責任編輯:市醫療保障局管理員